广州

德诚行 网站服务条款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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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介绍
ENTERPRISE INTRODUCTION

 创办于2005年的广东德诚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领先的房地产企业服务平台,秉持 “ 以德以诚 · 公平公正 ” 的集团宗旨,凭借行业独创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的 “ 真合伙人 ” 股权商业模式,开创了地产经纪人合伙创业的行业新格局,并先后为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培育众多领袖精英,也被业界誉为 “ 地产合伙人的摇篮 ”。

为持续打造“幸福快乐、值得终身奋斗的合伙人事业平台”,德诚人肩负着“德行天下·诚满万家”的伟大使命,以“真合伙人”股权模式为核心,在集团强大运营体系的支持背景下,深入践行“成就员工、成就客户、成就股东”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倡导“激情、付出、承担、感恩、团结”的德诚家文化和 “ 快、准、专、贴、诚 ” 的业务精神,为实现 “ 德诚人 · 家天下 ” 的企业愿景不懈奋斗。

企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38号世港国际公寓A栋首层交易中心